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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桂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函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6-04-0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寻旺乡、社坡镇、江口镇、油麻镇、南木镇、社步镇、大洋镇、大湾镇)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桂平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

  

关于印发《桂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函(图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寻旺乡、社坡镇、江口镇、油麻镇、南木镇、社步镇、大洋镇、大湾镇)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桂平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协助实施。

  为做好桂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寻旺乡、社坡镇、江口镇、油麻镇、南木镇、社步镇、大洋镇、大湾镇)农田地力提升工作,引导农民通过土壤培肥、土壤酸改、增施生物有机肥等农业措施,改良土壤,增加有机质,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推动桂平农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贵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桂平市202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贵农局复〔2025〕18号)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及项目村意愿,制定本方案。

  在桂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寻旺乡、社坡镇、江口镇、油麻镇、南木镇、社步镇、大洋镇、大湾镇)区域内实施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中:土壤培肥工程44241亩,土壤酸改工程23162亩,增施生物有机肥839.16亩,土壤监测样品采集分析共286个(实施前采集分析143个、实施后采集分析143个)。

  (一)通过土壤培肥、土壤酸改等措施,不断丰富和扩大土壤养分库,中和酸性土壤,改良土壤的PH值,促进农业生态系统中的营养元素的良性循环,提高土壤肥力,提高耕地质量,推动地方粮食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1.土壤培肥工程44241亩,有机无机复混肥执行标准为(GB/T18877-2020),II型,有机质含量≥15%,总养分含量≥25%,PH值5.5-8.5,有合格证。每亩增施有机无机复混肥40kg,共增施有机无机复混肥1769.64吨。

  2.土壤酸改工程23162亩,钙镁磷肥执行标准为(GB/T20412-2021),有效五氧化二磷≥12%,外观为粉末或砂状或颗粒状,无机械杂质,有合格证。每亩撒施钙镁磷肥50kg,共撒钙镁磷肥1158.10吨。

  3.增施生物有机肥839.16亩,有机肥执行标准为(NY884-2012),N+P2O5+K2O≥5%、有机质≥45%,有效活菌数≥0.2亿/克,每亩增施100kg,共增施生物有机肥83.916吨;

  (二)在实施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项目区建立土壤检测点,按面积500亩左右建立一个,共建立143个,要求对检测点培肥前后的土壤进行取样化验分析,共采集分析数据286个,每个土壤样品要求分析pH、有机质、全氮、速效钾、有效磷共五项,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

  (三)在实施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项目区域的村屯树立示范牌,做好宣传工作,开展地力培肥技术培训及发放相关资料,提高项目区群众提高土壤培肥技术水平,和农业生产积极性。

  1.土壤培肥工程(建设任务中水田面积)共44241亩:寻旺乡学中村6620亩、社坡镇光明村1489亩、清高村831亩、油麻镇安平村1456亩、北佛村2235亩、梅林村1175亩、台垌村1137亩、南木镇和社村2678亩、社步镇良北村2300亩、丰贺村2300亩、新岭村1150亩、新民村2000亩、江口镇三布村3220亩、大洋镇寻欧村1980亩、大湾镇天堂下村3670亩、里各村2700亩、大湾村3330亩、耀团村3970亩。

  2.土壤酸改工程(建设任务中旱地面积)共23162亩:寻旺乡学中村1680亩、社坡镇光明村1261亩、清高村769亩、油麻镇安平村502亩、北佛村1110亩、梅林村175亩、台垌村263亩、南木镇和社村22亩、社步镇良北村500亩、丰贺村1050亩、新岭村600亩、新民村800亩、江口镇三布村920亩、大洋镇寻欧村2220亩、大湾镇天堂下村3380亩、里各村1900亩、大湾村4120亩、耀团村1890亩。

  3.增施生物有机肥共839.16亩:重点对实施“小块并大块”“坡地改梯地”“渍害田整治”的地块增施生物有机肥,其中:江口镇三布村110亩、大湾镇天堂下村386.12亩、大湾村343.04亩。

  产品符合《钙镁磷肥》(GB/T20412-2021)执行标准,有效五氧化二磷≥12%,外观为粉末或砂状或颗粒状,无机械杂质,有合格证。每亩撒施50Kg,23162亩共1158.10吨。

  产品符合《有机无机复混肥》(GB/T18877-2020)执行标准,II型,有机质含量≥15%,总养分含量≥25%,PH值5.5-8.5,有合格证。每亩增施40kg,44241亩共增施有机无机复混肥1769.64吨。

  产品符合《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执行标准,N+P2O5+K2O≥5%,有机质含量≥45%,有效活菌数≥0.2亿/克,有合格证。每亩施放有机肥100kg,共增施生物有机肥83.916吨。

  开展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市农业农村局督促中标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对轮作区域实行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在实施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项目区按500亩左右建立一个土壤检测点,共建立143个,其中:寻旺乡学中村17个、社坡镇光明村6个、清高村4个、江口镇三布村9个、油麻镇安平村4个、北佛村7个、梅林村3个、台垌村3个、南木镇和社村6个、社步镇良北村6个、丰贺村7个、新岭村4个、新民村6个、大洋镇寻欧村9个、大湾镇大湾村15个、天堂下村15个、里各村10个、耀团村12个。

  要求对检测点实施前后的土壤进行取样化验分析,共采集分析样本286个,每个土壤样品要求分析pH、有机质、全氮、速效钾、有效磷共五项,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

  (一)中标单位免费运输到项目村、按面积分发农户,指导农户按施肥规范均匀撒施。

  在实施桂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寻旺乡、社坡镇、江口镇、油麻镇、南木镇、社步镇、大洋镇、大湾镇)区内开展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根据(贵农局复〔2025〕18号)文件精神,工程投资概算730.43万元,调整后预算729.09846万元,资金来源于(桂财农〔2024〕81号)(桂财农〔2025〕44号)(桂财农〔2025]65号)等文件的总下达资金中列支。

  (一)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范围、政府采购、验收标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方案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印发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和验收。中标单位按实施方案和要求承担实施桂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寻旺乡、社坡镇、江口镇、油麻镇、南木镇、社步镇、大洋镇、大湾镇)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在工程实施时,由桂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验收。

  1.所采购的有机无机复混肥、钙镁磷肥及生物有机肥,经随机抽样送检合格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与村委共同协助中标单位实施。

  2.小组办公室对中标单位提供的采购物资发票、物资合U8国际集团格证、货物签收表、实施面积、作业图片、土壤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到现场查看项目实施情况。

  3.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核验和验收情况,编写项目实施验收意见(报告U8国际集团),验收报告作为项目县级及市级验收的验收依据。

  4.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提供合法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作为本项目的验收依据,由市农业农村局存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的桂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项目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田建设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韦海霞同志兼任,办公室由刘钊扬、周铭德、温桂春、黄小江、董二斌、局项目办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项目实施方案起草、制定,项目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验收工作。

  (二)抓好指导服务。市农业农村局要结合桂平实际,按照(贵农局复〔2025〕18号)批复意见,因地制宜在2025年建设高标准农田中大力增施有机肥、土壤酸改及土壤培肥工程等农业措施,强化技术服务,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参建单位做好农田地力提升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后有效提升土壤地力,提高耕地质量。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监管和跟踪指导,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项目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防范廉政风险。项目实施主体要坚守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廉洁意识,严格落实农田建设“十不准”工作纪律,严肃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廉洁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